将于今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颁布将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优化商业环境。与此前的《印花税暂行条例》相比,《印花税法》在延续此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通过降低部分应税凭证适用税率、明确具体实施口径、扩大免税范围、减少纳税次数等措施,提升了税收优惠,给纳税人带来了新的实惠。
降低五类应税凭证的适用税率,是印花税法“升级”的亮点。以运输合同为例。印花税法实施后,运输合同的适用税率从万分之五降到了万分之三,降幅达40%。同样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应税凭证有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几种类型。值得注意的是,在《印花税法》中,营业账簿适用税率由立法直接确定为2.5 ‰。上述五类应税凭证税率的下调,预计每年可为厦门企业减少税收5000多万元。
此外,在原免税政策中,印花税法还新将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纳入免税范畴。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市网上交易连年增长。随着印花税法的颁布,电子商务从业者完全可以享受免征印花税。
与此前的《印花税暂行条例》相比,印花税法在计税依据、纳税期限和地点、不征收印花税的合同类型、记录资金的账簿印花税缴纳规则、可变金额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确定规则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立法。值得关注的是纳税期限的变化。印花税实施后现行的按月征收改为按季度征收,纳税次数由一年12次减少到4次,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申报负担。
提醒
印花税频繁的涉税业务
建议纳税人按时申报。
税务部门提醒,印花税法实施后,按期纳税的纳税人,应在每季度、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纳税;定期征收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7月1日以后发生的印花税,按上述期限申报缴纳。建议经常从事印花税相关业务的纳税人按时申报。